《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审核填写模板
《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中所有栏目内容必须要如实填写,不可涂改、不可空白。现将调查表填写具体注意事项列举如下:
1、调查表中“姓名”一栏必须与代偿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致,“民族”填写全称。
2、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就业时间要如实统一填写成xx年xx月,如2015年7月等,调查表中涉及到所有时间按要求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3、“毕业院校”要填写为新疆大学+代偿学生本人所在毕业学院;如新疆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本人联系电话”要如实书写本人联系方式(本人固定联系电话一栏中填写本人家庭固定电话),“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必须要落实到代偿学生本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邮编落实到就单地址邮编。
5、“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及其他。
6、“就业单位”和“就业单位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地址,“就业单位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工作名称。
7、“已签订的服务年限”必须是三年以上(含三年)。
8、从事或分管工作、职务、年终考核结果按照代偿学生本人工作实际情况填写。
9、就业单位意见、就业单位主管部分意见、各县教育局主管部门意见栏目中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处必须要有相关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字,就业单位公章要落实到乡镇村级别。
10、申请学费代偿的学生为村官的务必在在职在岗调查表左上角注明“村官”字样,大学生村官服务三年期满一次性退完学费。
11、2016年申请学费代偿的学生在填写在职在岗调查表银行卡一栏是必须填写当地中国银行发给本人的卡号,不得错填和不填写。
12、调查表右上角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3、原则上要求代偿学费的学生在三年之内本人联系方式不变更,如本人更换电话,必须在在职在岗调查表注明最新的联系方式。